为加强与律所的沟通及调研,深入了解律所对仲裁机构的专业性建议及行业期许,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院长毕凤有一行四人于2021年6月2日来到国浩律师(大连)事务所,与张旭涛主任、王彦龙主任、何萍主任进行座谈交流。(宋丽洁律师、刘挪律师、周涛律师、钟新律师,方春福律师参与座谈)
国浩律师(大连)事务所张主任介绍了国浩律所的成立时间(2021年初成立)、运营模式及业务特点,同时对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的体制机制成果落地表达美好的祝愿。张主任认为双方都存在机构初设时谋篇布局的问题,在发展方向上有很多相似处,国浩律所作为综合性律所,在公司上市、涉外业务、金融业务等领域占据优势,专业方向与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特设的分支机构所涵盖的国际商事仲裁、金融仲裁、航运仲裁不谋而合。张主任表示国浩律所多名涉外业务律师,其外语优势能够为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的软环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国浩律师以往处理案件时,对于仲裁并不了解,因此选择仲裁的几率比较小,同时办案也期望高效率结案,如果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注重效率的特点凸显,那么律师推荐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也更倾向于仲裁。
国浩律师认为仲裁员的业务能力欠缺和审限过长需重点关注,因为这是影响仲裁公信力的主要因素。通过业务培训培养核心仲裁员,打造专业化、责任心强的仲裁员队伍;办案秘书应推进办案程序,沟通各方,缩短审限,因为秘书的专业素养反映仲裁机构形象,综合素质要着力培养。
毕凤有院长表示国浩律所与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在业务方面有很多契合点,未来一定会通过学术研讨、业务交流,加深了解,在各自领域完善和提高,稳健经营,树立业界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