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下午,大连国际仲裁院举办“以案说法”秘书培训活动,由我院仲裁员季震宇主讲“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审查”以及“民法典体系下的存款担保新规则”,各对口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仲裁秘书参加。本次培训由发展部部长马莹主持。
季震宇老师围绕典型案例展开,结合裁判实务经验与多维观点,讲述案件争议焦点及不同裁决思路的同时,剖析了上市公司在提供对外担保过程中“人章不一致”情况下代理权的认定、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代理权与代表权的概念界分、实际控制人是否具有表见代理外观等具体问题;梳理了民法典体系下存款的法律性质由物权向特定债权转变的总体逻辑,并归纳了现金形式特定化下存款单权利质押与保证金账户担保这两类具有物权性优先效力的主要存款担保形式。
互动环节,大家针对案例相关法律问题及办案实践中的困惑展开热烈讨论,并表示常态化案例研讨十分契合秘书实务工作需要,有利于精进自身对民商事实体法律规范的理解和运用。
大连国际仲裁院自体制机制改革以来定期开展秘书培训活动,结合实践需求选取仲裁理念认知拓展、知识储备扩充、办案技能提升等丰富主题,采用专题讲授、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等多元形式,旨在促进仲裁秘书理论与实务能力的全面强化,建设追求卓越职业发展与专业品质的高素质仲裁秘书队伍,大力推动仲裁的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