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仲裁自完成体制机制改革两年多以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提高仲裁公信力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线,坚持以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推动仲裁工作走深走实,形成了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创新性和领先性的制度体系。坚持不断夯实仲裁公信力,适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仲裁质量、效率和整体服务水平的意见》,并在工作中不断推行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此基础上,今年八月,根据上述意见和前期推行情况又分解制定了十个方面的规范性落实意见。
日前,大连国际仲裁院召开全院工作会议,专门就推进仲裁公信力建设进行研究。
会议强调
千宣传、万推广,离不开“三高”来垫场。离开案件质量、效率和服务,失去仲裁公信力这一核心,仲裁机构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大连国际仲裁院要矢志不渝地坚持这一发展方向,要以提高仲裁公信力为核心,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为机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会议指出
改革两年来,大连仲裁公信力有明显提升,但相比先进仲裁机构,相比仲裁发展要求还远远不够。部分人员对仲裁公信力的意义认识不足,在推进“三高”工作中存有短板,还有诸多当事人及仲裁员不满意的地方,存在专业能力不强、效率意识不到、服务意识不足等多方面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机构的整体发展,必须彻底整改。
会议要求
一是大连仲裁工作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仲裁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持续深化优化商事法律服务,对标先发地区仲裁行业发展,立足自身实际,着力加快推进仲裁发展提档升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仲裁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全院上下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十个方面”落实意见的下发为契机,各部门对工作意见逐条研究,逐项落实,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大的力度,全面推进“三高”标准的落地见效。
三是全面加强监管执行力度。对文件内容的贯彻执行,要定期开展调度,听取汇报,逐项整改,逐项提高。综合部、发展部要根据各自职责督办到位。要充分运用绩效考核和行政手段促进意见的落实,对于不能完成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坚决予以免职、降级、解聘等。
《意见》涵盖
裁前风险提示制度、办案仲裁员考核机制、案件专业论证会议、在线庭审规则、专家咨询规则、案件评查规范、类案检索指引制度、仲裁员及仲裁秘书礼仪规范、信访工作管理、业务档案装订规范十个方面,对于仲裁案件管理、仲裁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
亮点聚焦
裁前风险提示制度
仲裁庭在待决案件裁决作出之前,对案件裁决的初步意见和裁决理由向当事人进行告知,提示当事人合理评估案件风险,听取当事人意见。
办案仲裁员考核机制
我院于每年年终举行仲裁员年度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庭审驾驭能力、办案效率、沟通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作为仲裁员聘用及选用的参考依据。
案件专业论证会议
专业论证会议小组成员由我院专业能力较强的部长与仲裁员组成,对我院所受理仲裁案件中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充分研讨,为办案提供参考。
类案检索指引制度
在完善类案参考、裁判指引等工作机制基础上,建立类案检索指引机制,确保类案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
案件评查制度
每月定期开展案件评查,针对归档并参与年度业务考核的仲裁裁决案件,定期从程序、质量方面进行卷宗核查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