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仲裁动态 > 国仲大讲堂
国仲大讲堂
【课程回访】 第六期国仲大讲堂成功举办
2021.12.20

“国仲大讲堂”(第六期)《仲裁施工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于2021年12月12日、12月19日分两次举办,由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卿主讲,会议分别由我院孙颖部长及矫莉峰部长主持。

陈文卿主任结合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探讨在没有追加第三人、代位仲裁制度情况下,施工合同选择仲裁条款对实际施工人的制约;设计变更、合同解除情形下的结算为什么要区分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质量、工期索赔责任划分的方法,以及实际施工人与挂靠施工区分的方法和法律后果等问题。参与讲座的听众纷纷表示此次讲解言之有物,实操有据,非常接地气,受益匪浅。

因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参与主体的多样性,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既需要解决法律的定性分析问题,还要解决工程领域专业的定量分析及其他次生和衍生问题,仅凭两次讲解是远远不够的,我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学习研究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的一般规律和疑难案例,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全面学习掌握。

课程回放国仲大讲堂(第六期)仲裁施工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第一讲)

课程回放国仲大讲堂(第六期)仲裁施工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第二讲)

注:视频未经我院同意不得转发!

“国仲大讲堂”(第六期)《仲裁施工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于2021年12月12日、12月19日分两次举办,由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卿主讲,会议分别由我院孙颖部长及矫莉峰部长主持。

陈文卿主任结合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探讨在没有追加第三人、代位仲裁制度情况下,施工合同选择仲裁条款对实际施工人的制约;设计变更、合同解除情形下的结算为什么要区分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质量、工期索赔责任划分的方法,以及实际施工人与挂靠施工区分的方法和法律后果等问题。参与讲座的听众纷纷表示此次讲解言之有物,实操有据,非常接地气,受益匪浅。

因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参与主体的多样性,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既需要解决法律的定性分析问题,还要解决工程领域专业的定量分析及其他次生和衍生问题,仅凭两次讲解是远远不够的,我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学习研究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的一般规律和疑难案例,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全面学习掌握。

课程回放国仲大讲堂(第六期)仲裁施工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第一讲)

课程回放国仲大讲堂(第六期)仲裁施工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第二讲)

注:视频未经我院同意不得转发!

“国仲大讲堂”(第六期)《仲裁施工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于2021年12月12日、12月19日分两次举办,由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卿主讲,会议分别由我院孙颖部长及矫莉峰部长主持。

陈文卿主任结合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探讨在没有追加第三人、代位仲裁制度情况下,施工合同选择仲裁条款对实际施工人的制约;设计变更、合同解除情形下的结算为什么要区分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质量、工期索赔责任划分的方法,以及实际施工人与挂靠施工区分的方法和法律后果等问题。参与讲座的听众纷纷表示此次讲解言之有物,实操有据,非常接地气,受益匪浅。

因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参与主体的多样性,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既需要解决法律的定性分析问题,还要解决工程领域专业的定量分析及其他次生和衍生问题,仅凭两次讲解是远远不够的,我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学习研究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的一般规律和疑难案例,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全面学习掌握。

课程回放国仲大讲堂(第六期)仲裁施工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第一讲)

课程回放国仲大讲堂(第六期)仲裁施工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第二讲)

注:视频未经我院同意不得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