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是东北地区首家全面完成体制机制改革的仲裁机构。改革后,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以建设面向东北亚的国际仲裁中心为目标,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2021年度,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结案效率显著提升,受理案件标的额突破100亿元。
为进一步优化仲裁员结构,满足多层次、多领域案件需求,应对持续增长的案件数量,大连国际仲裁院拟于近期增聘仲裁员,现将增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仲裁事业,诚实信用、公道正派、公正廉洁、勤勉敬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等办案规范,熟悉仲裁实务;
3、头脑清晰、明察善断、善于学习,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庭审驾驭、组织协调、仲裁法律文书制作等能力;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仲裁工作;
5、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在专业领域具有突出贡献且健康状况良好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条件(申请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
3、曾任法官满八年;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二、报名须知
(一)所有申请人员均需填写《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申请表》(申请表请点击文尾下方“大连国际仲裁院第六届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获取或到本院官网首页“公告”中下载,网址为“www.diac.org.cn”);
(二)申请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职务证明;主要社会兼职证明;主要学术成果明细及复印件;两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三)具有仲裁办案经验的申请人员,可提交2份本人撰写的裁决书(可做技术性保密处理);
(四)申请人员须于2022年1月28日前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dlac20212021@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仲裁员申请+名字”,同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大连国际仲裁院综合发展部,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准确,所交材料不予退还,本院将对报名材料谨慎保密;
(六)增聘工作秉持公开、透明原则,经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理事会审议等程序后,本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增聘人员名单,并颁发证书。
三、联系方式
1、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英华街55号大连仲裁委员会 综合发展部收
2、联系人:宋然
3、联系电话:0411-83659061
4、电子邮箱:dlac20212021@163.com
特此公告
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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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荐的示范条款: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业务咨询电话:0411-8368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