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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组织仲裁员开展仲裁法修订意见专题研讨会
2021.08.13

天下之事,非新无以为进。2021年7月30日,司法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现行《仲裁法》(1994年颁布)进行重大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修订意见修法力度大、范围广,与国际接轨,值得深入研究。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广泛征求仲裁员们对《仲裁法》(修订意见)的意见与建议,并于2021年8月13日上午召开研讨会,18名仲裁员现场参加了会议,研讨会过程同时进行网上直播,会议由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副院长刘军主持。

仲裁员们一致认为,此次《仲裁法》修订是我国仲裁走向国际化的重要标志,吸取了国际仲裁中通行惯例和有益做法,顺应了国内外仲裁发展形势,从立法的角度更加凸显国际性。修订意见总结了中国仲裁实践的发展变化,回应了当事人在纠纷解决方面多元化的需求,必将成为我国未来仲裁事业发展的风向标,指明了我国仲裁事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与会的仲裁员结合自己的专业领域以及办案经验,对《仲裁法》的修订意见提出了各自独到的见解。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恩群、北京高文(大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蓉分别针对仲裁地、临时仲裁等条款提出了对应的修改建议。王恩群主任表示应把友好仲裁写入涉外仲裁,指出仲裁地内容的引入,是与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亮点,充分体现了仲裁优势。刘蓉主任提出立法中应细化临时仲裁的实施措施。

大连海事大学副教授魏国君、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朴学松、东北财经大学副教授李晓丽、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郝惠洁、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曹娜在仲裁协议的效力扩张、临时措施、仲裁保全措施完善及法律依据等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修改建议,分别从涉外商事仲裁等角度,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建议进一步细化临时措施的操作流程。建议此类问题应立法规定相应程序细节,具体可以参照《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等有关规定。

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卿、北京市世纪(大连)律师事务所主任朱作文提出实践中调查取证仍面临诸多问题,建议在立法中明确法院出具律师调查函,以推进仲裁程序的进行。陈文卿主任还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立法应明确设定条件。同时认为在仲裁程序中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各类申请和相应的意见,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送达相对方。朱作文主任还提出仲裁员不得代理所在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这种情形应作为仲裁员回避事由加以规定,仲裁机构也应当建立相应的纠错程序,以维护仲裁机构的公信力。

大连理工大学副教授王学先、辽宁世勋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新林结合《仲裁法》(修订意见)的具体条文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王学先副教授针对仲裁协议部分提出在仲裁司法审查部分应压缩法院审查时间,突出仲裁的高效性。郝新林主任提出应建立约束当事人机制,以保障不公开审理这项仲裁制度优势。同时认为修改意见中在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上所做的修改可能会产生管辖争议,不利于当事人解决纠纷,建议就这一问题做进一步考量。

辽宁和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岚、辽宁金环律师事务所主任葛红就修订意见中的原则、法律用语、概念界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建议立法语言应更精准些。王岚主任提出仲裁机构非营利法人属性应明确形式,而且仲裁机构组织架构及成员可否连选连任等问题应在仲裁法中明确规定。同时对鉴定、证据质证、庭审笔录等专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葛红主任认为仲裁地如果不在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情况下,费用及承担应在仲裁法中明确规定。同时认为仲裁员回避情形应扩大范围、明确规定。葛主任还对裁决中遗漏的部分如何补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大连交通大学教授王峰、辽宁金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博、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左东媚、辽宁甘霖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永亲、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吴凤丽律师分别围绕防范虚假仲裁、无仲裁协议的案件受理、不予执行及撤销裁决、审理期限、强化一裁终局的制度保障、主从合同仲裁协议适用条款等相关问题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会议历时三个半小时。刘军副院长对与会仲裁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指出《仲裁法》修订对于仲裁界又是一次新的变革,将决定中国仲裁未来发展方向,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仲裁公信力,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具有深远影响。本次交流与研讨,充分体现了仲裁员深厚的文化底蕴、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每一位仲裁员的发言都有重要意义及参考价值,仲裁员对《仲裁法》修订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精深研究,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大连国际仲裁院的工作水准和责任担当。《仲裁法》修订在中国仲裁事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仲裁的春天已经来临,大连国际仲裁院将与仲裁员携手并肩,不负责任与使命,推进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立足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为仲裁事业发展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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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docx

可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

推荐的示范条款: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